期货关联交易的认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内容:
1、交易者采用连续的连续交易方式时,其买卖方向不得偏离到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数量的一倍以上。
2、交易的买卖方向不得偏离到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价格之外。
3、交易价格不能超出任何限度,不得超过规定的交易区间。
4、当交易价格超出交易保证金限额规定交易者、结算参与人、交割参与人所规定的平仓盈亏数额时,要按照该交易规则进行平仓,否则有强制平仓风险。
5、交易所规定的特定交易者,如果采取期货交易,交易所可采取平仓对冲或追加保证金。
6、交易所规定的参与人以及在实际交易中做对冲或追加保证金的客户,期货交易是属于“双向交易”,做多或者做空都可以赚钱,做错方向只要价格朝有利方向运行都可以盈利,在操作上,也要注意灵活应对市场的情况。
7、交易所规定的结算参与人和交割参与人,是对交易所采取强制平仓,已参与者及时平仓。
8、期货交易在有交割权限的情况下,实际交易能否盈利,除了要关注价格涨跌的影响,还要关注期货交割权限的的制度。
期货关联交易的认定
期货关联交易的认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内容: 1、交易者采用连续的连续交易方式时,其买卖方向不得偏离到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数量的一倍以上。 2、交易的买卖方向不得偏离到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价格之外。 3、交易价格不…